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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旅游安全:各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的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和责任追究情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重要场所与设施的安全盯守和监督管理情况;各类集会、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情况;特殊期间安全值守情况等。
  (六)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今年以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各类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抽、督查等方式,对基层政府和企业单位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属地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苏木镇和街道进行安全检查。
  (二)地方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盟安监局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盟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督查;盟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督查;盟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施工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督查;盟建设局负责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督查;盟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检查督查;盟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和旅游企业安全检查督查;盟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查;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场所以及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要与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的“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突出打击取缔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与认真落实暑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突出落实各类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相结合,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挂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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