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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阿署传〔2010〕2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确保“建盟30周年大庆”、“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生产安全,盟行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分级监管原则,突出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高危行业防火、防爆、防坍塌、防泄漏中毒等安全措施,促进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建盟30周年大庆”、“国庆节”等节日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9月30日前,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同时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政府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范围
  全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行业(领域):
  (一)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水电气供应等企业。
  (二)道路交通、农机农电、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
  (三)剧毒、危险物品、废品回收和食品卫生安全等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
  (四)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情况为主。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与进展情况督查和考核,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行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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