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发展自主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普及以国际注册为基础的涉外商标知识,并提供咨询辅导服务,引导、鼓励企业进行涉外商标注册,使用自主商标拓展国际市场,融入国际市场,在国外创建有影响力的民族品牌。以外向型出口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保护和自主品牌国际化三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培育指导、宣传引导、政策调动等手段,提高自主商标出品比例,大力推进我市企业自主国际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防范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畅通健全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
(八)全面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诉。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构建区域内、外打假维权机制,为自主品牌开拓省内外、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设全市商标执法协作信息平台,制订落实商标侵权案件限期办结、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力遏制商标侵权行为。
(九)健全实施商标战略的服务体系。发展商标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规范商标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发挥商标中介服务在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十)加强区域商标无形资产的管理。各级政府、各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标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商标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等活动,要实施商标无形资产评估,避免商标无形资产流失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部门紧密协作、各负其责,企业多措并举、主动实施,社会广泛知晓、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商标战略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配套组织机构,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