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品牌集聚化,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形成创新型经济的先行先发优势,在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中形成更强大的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到2015年底,贴紧地方主导产业集群,建成十个省级品牌培育基地,十五个市级品牌培育基地,以及一批具有苏州产业特色的后备品牌培育基地,并从中培育出省级品牌示范基地,形成以商标为主导的区域特色品牌经济。
(五)商标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商标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有效开展,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提高经济效益的核心要素,成为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5年底,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的比重达到35%。
(六)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及各主导产业要分别制定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商标战略实施意见,有计划地推动商标战略的各项工作,基本建立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联动的全方位商标工作机制。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全民商标认知度不断提高,形成尊重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商标知识宣传普及,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商标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借助各类媒体,通过举办品牌论坛、专家讲座、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商标和商标战略知识,宣传各地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努力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在全社会弘扬创牌为荣、侵权为耻,诚信为荣、假冒为耻的观念,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商标战略的社会氛围,树立全社会认牌购物、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
(二)确立商标注册工作目标,夯实商标发展基础。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商标战略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商标注册申请年度工作目标,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重点加强对农业企业、定牌加工企业和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老字号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