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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9〕17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断增强我市商标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提升我市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品牌强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按照建设“三区三城”的总要求,以“鼓励创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工作方针,以建设品牌强市为工作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大力培育驰、著、知名商标群体,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品牌自主化,实现注册商标数量的稳步增长。到2015年底,全市商标注册年均申请量60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超过65000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数不少于1500件、服务业注册商标数不少于3000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在2008年底的基础上翻一番。

  (二)品牌国际化,商标在外向型经济中的作用明显提升。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国际注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品牌国际化意识,使全市的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明显增多,一批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明显提升。到2015年底,商标国际注册量年均增长30%以上,总数超过1000件;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80%。

  (三)品牌高端化,形成一批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竞争力的优势品牌群体。商标战略实施效果进一步凸现,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氛围基本形成,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提高。到2015年底,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量达到5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450件,苏州市知名商标达到6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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