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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新城馨苑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新城馨苑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渝价函〔2010〕189号)


重庆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宫和置业有限公司、重庆荣祺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晓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浩辉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报和我局相关规定,江北区新城·馨苑室内停车场、北部新区恒大华府4号室内停车场、九龙坡区阳光小镇一期室内停车场、沙坪坝区凤鸣·山水国际1号楼和2-5号楼室内停车场、大渡口区荣涛丽苑室内停车场、北部新区重庆汉国中心室内停车场均符合室内普通级收费标准;南岸区中央温泉渡假村停车场符合室内特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室内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

  二、室内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普通级:北部新区恒大华府4号室内停车场、沙坪坝区凤鸣·山水国际2-5号楼室内停车场、北部新区重庆汉国中心室内停车场为70元;江北区新城·馨苑室内停车场、沙坪坝区凤鸣·山水国际1号楼室内停车场、大渡口区荣涛丽苑室内停车场为60元;九龙坡区阳光小镇一期室内停车场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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