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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优化信贷投向,发挥金融对新兴产业的促进作用
  (一)重点支持现有新兴产业发展。目前,我市引进了新能源、电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等一批新兴产业,这些产业一旦形成规模,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将会是现有传统产业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跟进,对部分前期投入较大、技术含量较高、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前景好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灵活运用“项目贷款”,在科学评估、完善管理的条件下进行信贷投放,推动企业落地投产;对已建成投产的光伏、混合动力客车等项目,要探索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抵押贷款、旅游汽车按揭等信贷品种,积极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要提高信贷投放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着力培育3-5家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新兴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向集群化、规模化和链条化方向发展。
  (二)加大对创新型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目前,我市已确定主攻新能源和环保节能、清洁汽车和先进制造、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医学、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六个战略性创新产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改进信贷服务,加大信贷投入,重点支持这些企业在萍乡的落户与发展。对招商洽谈中的项目,要与政府招商队伍同步跟进,提供信贷政策和意向性贷款解决方案,进一步增强萍乡对创新型新兴产业的吸引力。对拥有关键技术、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潜在市场大、带动能力强、吸收就业多、综合效益好的重点企业可核定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根据信贷、结算管理规定,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使新兴产业尽快成为萍乡新的主导产业,着力培育8-10家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2-3个项目获得省政府高新产业重大项目扶持。
  (三)加大对新兴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金融扶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新兴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加强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促进企业与科研部门联合。加大对我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安源新材料产业基地、芦溪生物产业基地、上栗动漫产业基地等新兴产业基地的信贷投入。帮助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创新,促进具有萍乡优势和特色、能够带动我市未来发展的产业集群的尽快形成,力争“萍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纳入省政府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三、加快金融创新,建立贴近新兴产业的信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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