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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
(朔政发〔201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和重要保障,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生力量。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出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但从总体的发展来看,我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运行不够规范,发展水平不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提高对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与支撑。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紧密联系,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和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机化工作与发展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抓住国家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良好机遇,乘势而上,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
  二、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形成合力,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抓。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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