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民政局2010年洪涝灾害灾民生活救助和民居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2010年洪涝灾害灾民生活救助和民居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2010年洪涝灾害灾民生活救助和
民居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市民政局)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达86.77万余人;转移安置人口4.8万余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4973公顷,其中农作物绝收面积1680公顷,倒塌房屋4749余间,损坏房屋5000间,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22亿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团结一致,艰苦奋战,一手抓抗洪、一手抓救灾,抗洪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目前,全市的工作重点已由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转为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救助和灾后重建。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市领导关于做好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早规划、早安排、早行动,抓好我市灾民生活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一)坚持全面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和倒房重建救助为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相衔接的受灾群众救助体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被、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子女能按时入学。
(二)坚持政府救助和受灾群众自救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保障受灾群众的权益,同时引导灾区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强化自立自强意识,积极搞好自救。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做好一般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基础上,对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低保边缘户等予以重点扶持。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