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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煤炭产业合理布局,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
  (十三)研究提出城市经济转型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对城市经济转型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建议,商有关部门提出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城市经济转型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4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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