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市政府公报学习运用检查情况的通报
(萍府办字〔2010〕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各县区、各部门对省、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运用以及免费赠阅工作的规范和管理,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6月中旬-7月下旬开展了一次省、市《政府公报》学习运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总体上看,各县(区)、各部门对省、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运用以及免费赠阅工作的规范和管理都高度重视。一是组织得力,管理规范。各级政府公报能够及时逐级发送至基层,做到专人管理、专架阅览。市、县档案局、公共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都设立了公共阅览点,设立了专架供群众阅览,并及时进行更新,各乡(镇、街)、行政村在其图书阅览室或接待室也设立了专架。二是注重宣传,认真督办。《政府公报》是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各县区、各部门能够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政府公报,对政府公报的学习运用情况也能经常予以督办,使干部群众能够正确认识政府公报,自觉运用政府公报。三是学习到位,有效利用。作为导向性和政策性极强的政府公报,各单位、各企业对其在指导实际工作、生产中的重要性认识深刻,能够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对本单位、本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在企业制定发展计划、基层城镇化建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各类矛盾中,善于运用政府公报,关注政策民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是,也有少数部门对省、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运用以及免费赠阅工作不重视,自查工作不认真,有少数单位甚至没有开展自查,影响了省、市《政府公报》的学习运用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政府公报的收发、登记、传阅,没有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针对性、选择性的学习。
二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把政府公报作为上级文件汇总刊物,没有对其深入研究运用,对工作的指导性还不够。
三是投稿积极性不高,认为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是政府文件,本单位投稿不一定会用,没有有效发挥其宣传经验典型的载体作用。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省、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运用以及免费赠阅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为进一步提高省、市《政府公报》的知晓率、普及率和利用率,现就省、市《政府公报》宣传、运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