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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特巡警支队内设11个机构,即:政秘科、警务作训保障科、法制科、六个勤务大队、一个特勤大队和320国道治安巡逻大队(均为正科级)。
  特巡警支队专项行政编制134名。
  领导职数: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县级),正科级职数25名:副支队长3名、副政委2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科科长各1名,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职数19名:内设科副科长各1名,大队副大队长各2名。
  (四)市公安局缉毒支队(萍乡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缉毒支队,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跨县区、跨省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缉毒支队专项行政编制17名。
  领导职数: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县级),副科级职数3名:副支队长3名。
  (五)市看守所(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在押人犯的管理、教育及投劳工作;负责对短劳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改造工作。负责对被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负责执行治安拘留和对劳教的投教押解工作。
  市看守所专项行政编制31名。
  领导职数: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政委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所长3名。
  (六)市拘留所(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在押人犯的管理、教育及投劳工作;负责对短劳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改造工作;负责对被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负责执行治安拘留和对劳教的投教押解工作。
  市拘留所专项行政编制26名。领导职数: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政委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所长3名。
  (七)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
  戒毒所专项行政编制14名。领导职数: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政委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所长2名。
  (八)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正科级)
  其主要职责:负责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引导、法律道德教育、劳动技能培训以及帮教等工作。
  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专项行政编制6名。
  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主任、副主任各1名。
  六、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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