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处违法案件。一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二要查处各种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为;三要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0-11月)。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市场调查,摸清基本情况。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各县、区地理信息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认真开展地理信息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地理信息的各类违法案件。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2月)。推广典型经验,通报典型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市政府对各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总结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教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调度,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本县、区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需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