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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监分局关于金融支持萍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监分局关于金融支持萍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10〕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监分局《关于金融支持萍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关于金融支持萍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监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我市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当前,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既顺应了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趋势,又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金融业自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壮大县域经济是推进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县域经济是壮大区域经济实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也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县域经济活则全市经济金融活,县域经济强则全市经济金融强。全市金融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顺应发展规律,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县域信贷总量,扩大信贷覆盖面,不断做大做强我市金融业,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双赢。
  二、做大信贷总量,努力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千方百计做大县域信贷总量。要认真落实今年一行三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关文件和要求,简化贷款手续,适度降低抵押、担保等门槛,积极开发符合县域经济特色的金融产品,培育扶持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今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贷款增长速度要高于自身的贷款平均增长速度,力争使县域贷款余额在全市总量的占比逐年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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