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情况督查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依法行政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于今年9月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开展依法行政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10日-9月30日。
二、督查内容
2009年以来依法行政情况。
三、督查安排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监察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分三个小组进行督查。
1.第一小组
组长:胡松竹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曹建国市监察局审理室副主任
邬国亮市法制办法规科科员
负责督查如下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规划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市旅游局、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局、人行萍乡市支行、萍乡银监局、市国税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萍乡经济开发区※、安源区政府※。
2.第二小组
组长:刘自桂市公共政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成员:陈耀华市监察局综合监察室正科纪检员
贾金伟市法制办行政复议总稽查
负责督查如下单位:市工商局※、市保密机要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外侨办、市药监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西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湘东区政府※、莲花县政府※。
3.第三小组
组长:马一群市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彭勇市法制办协调科科长
胡媛娟市法制办协调科副科长
吴江市公共政务管理局收费管理科科员
负责督查如下单位:市交通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局※、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治金管理办公室(萍乡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残联、芦溪县政府※、上栗县政府※。
单位名称后附有※的属重点督查对象,具体行程由督查组提前一天通知。非重点督查对象只抽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