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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亳政办〔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保护我市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93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市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即1994年10月11日至2009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指导、协调、接种和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任务。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强化免疫技术实施方案,保证疫苗和物资供给,做好人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加强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向学生发放卫生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宣传单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书”,开展强化免疫的宣传动员,配合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接种。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麻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有关宣传和报道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非在校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以及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等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完成接种任务。 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覆盖面广,目标儿童众多,时间紧,摸底、接种等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此次强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及早筹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强化落实,高质量完成强化免疫各项任务。市政府成立亳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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