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建立反应迅速、部门联动、处置有力的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善设区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监测信息网络建设,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预警和分析处理的整体能力。
21.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以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
*22.探索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3.完成3所县级医院、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启动1所县级医院、3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4.实施《江西省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试行)》、《江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6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和城市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
25.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今年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转岗培训全科医生61名,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5名。为乡镇卫生院转岗培训全科医生12名。继续实施执业医师招聘项目。
26.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完成126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207名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1934名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27.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按高校隶属关系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继续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28.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萍乡市人民医院分别与莲花县人民医院、上栗县人民医院建立长期稳定对口协作关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6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29.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
30.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落实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政策。
31.落实《江西省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暂行规定》,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12月底前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32.探索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