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项机制",即:一是建立完善网格排查机制。要充分利用基层网格管理优势,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隐患排查网络。乡(镇)和街道办每月、行政村(社区)每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摸清辖区单位底数,并登记造册。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下发书面通知督促整改,逾期不改的移送公安派出所或消防大队依法查处。在落实经常性检查的同时,各乡(镇)、街道、社区积极参与消防安全集中行动,成为大清查、大整治行动中一支重要的基础力量。二是建立完善常态宣传机制。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将消防宣传触角向基层延伸。积极协调农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三是建立完善火灾快速处置机制。要着眼解决公安消防专业力量到场前的火灾扑救问题,有效整合保安、巡防、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力量,制订完善火灾联合处置预案,每季度开展模拟演练,切实提升快速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2012年每年的11月份,拉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和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拉萨稳定,构建"小康拉萨、平安拉萨、和谐拉萨、生态拉萨"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消防工作全局中去谋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切实做好《
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好《
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的启动仪式,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同时,要把宣传贯彻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融入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