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政发〔201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拉萨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的批复》(藏安组办〔2010〕7号)和《关于拉萨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藏安组办〔2010〕21号)精神,现将《拉萨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拉萨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2010年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区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并切实取得实效,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参照《西藏自治区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全面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标准,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要求,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为主题,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0年重点抓好56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通过实施 "十大工程",使整治后的试点行政村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