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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0〕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依照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和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意见的通知》(赣防字〔2010〕6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将《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使“防火墙”工程的各项工作实施落实到位,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力保全市连续26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一是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二是要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程序督促整改并复查。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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