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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四)帮助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各县、区政府要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兼并重组结合起来,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联合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企业,不断提高工业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一)创新银企合作机制,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存货质押、设备抵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业务。鼓励各金融机构对诚实守信、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在允许范围内执行低标准贷款利率,同时确保其信贷规模不压缩、授信额度不降低。进一步创新银企对接方式,分门别类推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成熟一个对接一个,提高针对性和灵活性,尤其要加大对工业短期贷款的投放力度,提高贷款承诺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加快推进企业集合信托融资、票据融资等贷款工作,积极尝试"互保金"、"助保金"贷款模式,建立新型联保互保机制,充分发挥担保机构沟通银企、降解风险、放大功效的作用,努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快企业直接融资步伐。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制度、技术、产品和市场创新,加强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合作,积极创造上市融资条件,尽快申报上市资料,加快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步伐。
  四、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建设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调研调度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城建规划、环境评价等前期各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工业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积极谋划储备新项目、大项目。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扶持资金,进一步调动企业加大投资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加强规模企业培育和数据上报工作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规模工业企业的若干意见》(亳政〔2010〕2号),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规模企业的培育力度,促进规模以上企业做大做强。各县、区经委、统计部门要认真摸排,加强调研,完善相关资料,对符合规模企业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报市经委和市统计局,进一步壮大我市规模企业队伍。
  各县、区政府要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督促企业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和必需的办公设备,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大对企业来料加工费替代产值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瞒报统计数据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反映工业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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