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召开全市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经验交流会。9月30日,我局将组织召开全市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经验交流会,交流推广“治未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工作经验,进一步传播“治未病”理念,促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广泛动员中医药医疗、社团、企业等单位,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骨干参与到活动中,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
2. 把握主题。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的意见》,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要紧紧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突出宣传中医药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中医药预防为主的治病理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让群众充分享有中医药发展的成果。要积极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深刻揭示中医药的文化内涵,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要大力宣传中医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广适合基层使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3. 力求创新。各地、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在活动主题上更加凸显特色,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多彩,在形式上更加活泼生动,在宣传手段上不断创新。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本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 统一规范。本次宣传周活动名称使用要求统一、规范。市局活动及市中医药学会开展相关活动时,活动名称统一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无锡站活动;各市(县)区活动名称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站活动。各地、各单位在活动中还可根据各自活动的内容另行制作反映活动主题的标语或横幅(可参考活动口号中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