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亳政〔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改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防范金融风险,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亳政办秘〔2009〕114号)精神,经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亳州办事处、中国银行亳州分行分获2009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二、三等奖;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亳州银监分局分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组织推动奖;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获2009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步奖;徽商银行亳州支行获2009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上7家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各颁发奖牌一块,对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3万元、2万元,对组织推动奖获奖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40%;所有获奖单位职工每人奖励1个半月的工资(奖金由单位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