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
各县、区政府和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节能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市和县、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分析节能工作形势,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市和县、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为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明确节能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节能措施,确保完成各部门节能目标任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建设部门工作重点要放在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和地方财政配套建筑节能资金等方面,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提高到95%以上。科技部门工作重点要放在制定节能技术研发计划、建立有效的节能技术研发机制、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节能新机制等方面,全力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工作;要认真制定2010年度节能技术推广计划,争取更多节能项目列入市级、省级技术研发规划,逐步完善节能产品推广及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机制,逐年加大节能研发推广资金投入,保证逐年增长;鼓励专业节能公司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逐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节能新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编制公共机构交通领域节能规划,重点抓好节能改造任务实施;要做好交通领域节油工作,制定、出台并实施交通运输节油政策措施,在公共交通、出租车行业、客货运输行业积极鼓励和倡导油气两用改造,完善并实施落后车辆淘汰制度,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机制,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降低能耗,减少尾气排放。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沼气项目争取,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从中受益;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能源等新能源,促进全市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商业部门要全力推进商业领域节能,研究建立零售业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做好能耗评价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商业领域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办公楼、居民住宅区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重点抓好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专业店、宾馆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抑制过度包装和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