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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通知
(亳政〔2010〕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全市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前4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6。2%,占目标任务的81%,连续4年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通知》(皖政〔2010〕38号)及全省节能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十一五"和2010年的节能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节能指标,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今年6月初,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万元GDP能耗降低5%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10年节能责任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要求,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主管部门签订万元GDP能耗下降5%以上的2010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的用能管理,及时与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今年,市政府将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各县、区年度节能目标和"十一五"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奖惩,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重点耗能企业和有关责任部门,将执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加快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升级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节能工作与培育发展我市特色产业战略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集中力量培育现代中药、农副产品深加工、煤炭及煤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和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不断提高特色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大规模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工作的根本性措施之一,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速调整第二产业行业结构。按照低碳经济发展方向,大力实施"125行动计划"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加快建设市南部新区及各县、区新兴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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