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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


  9月14日至20日。具体工作日程由各督查组确定,每个督查组要保证七个工作日。具体分组名单另行下达。

  四、督查要求

  (一)认真做好督查准备工作。各市(地)、省农垦、森工总局、龙煤集团及四个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要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认真对待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二)以科学务实的作风积极开展检查工作。各督查组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必须贯彻严、细、实、狠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三)做好督查情况综合和报告工作。各督查组实行日工作写实报告制度,将每日督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详见附件),随时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并通报全省,检查结果纳入对市(地)政府、省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工作全年考核。

  联 系 人:张国煊、庞景波

  联系电话:(0451)87016933、87017066

  电子邮箱:hljaqb@126.com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
  督查组日工作写实报告单

督 查 组 督查地市  督查时间 
每日督查  工作情况 
发现主要隐患及问题 
发现 问题 处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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