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联系人每月开展检查活动,以检查日志为准,每少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3分为止;
2.分、县局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报一次,重大事件及时报送),未及时报送的,每少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3分为止;
3.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派出所每月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3分为止,分、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2分为止;
4.加强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迫交易以及诈骗、勒索、报复经营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未成立专案组,打击不力、导致事件发生,干扰、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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