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开展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9]1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创平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开展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日
铜陵市开展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良、稳定、有序的建设环境,根据建设“平安铜陵”、构建“和谐铜陵”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铜陵”、构建“和谐铜陵”的总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努力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良、稳定、有序的投资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对全市列入市“861”重点工程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全面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通过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遏制和减少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为重点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通过认真贯彻落实《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
安徽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治安保卫新机制,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经济建设环境,确保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法委分管书记任副组长,市公安局、重点工程管理局、重点工程稽查办、监察局、安监局、交通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区政府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重保支队,负责协调和检查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