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立健全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维护经费的筹措和保障机制,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原则,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采取有线电视进村入户、扩大无线覆盖水平、少数偏远山区采用共用卫星接收的技术手段,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三)卫生。
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网络。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专设预防保健机构,按照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预防保健人员,业务机构建设与发展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政府出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做到工作考核与经费补助挂钩,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协助作用,由县、区财政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结果予以补助;加强卫生监督的装备建设和队伍建设。
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农村、城市居民健康水平、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以及卫生事业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不断加大政府对卫生投入的力度和对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城市医院功能,健全医疗急救站点,完善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建立城乡一体化紧急救援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优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建立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稳定的技术指导工作机制;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双向转诊的管理办法和转诊流程,实行资源共享。
加快基层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卫生教育资源,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到2011年,全市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专业人员全部完成相应的岗位培训,达到岗位执业要求。
建立统筹解决城乡一体化人口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城乡人口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征地农转非人员计划生育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属地化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城乡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实行现居地管理、市民化服务;加强城乡计生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及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示范街道和社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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