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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重点人群行为干预,积极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公安、教育、文化、工商、人口计生、旅游等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对吸毒、性乱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干预力度。采取适宜形式,在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宣传安全套防病知识,公开发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大力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艾滋病宣传教育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继续在被收容教育、拘留和特殊人群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依法对羁押、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筛查、检测和治疗管理。市卫生、公安和药监部门要继续做好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逐步实现强制戒毒场所与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无缝对接”,提高维持治疗率。

  四、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卫生部门要对报告登记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进行定期随访,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补助。在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自愿咨询检测点,提供免费咨询和免费血液初筛检测服务,并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免费提供相关咨询、检测、产前指导、阻断、随访和营养指导等服务,降低经母婴途径的艾滋病病毒传播率。民政部门要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对特困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导致的单亲子女、孤儿、孤老进行必要的生活救助,对城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患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及时纳入当地低保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教育部门要积极落实艾滋病遗孤免费义务就学政策,并对艾滋病患儿、致孤儿童、单亲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费等予以减免,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个艾滋病病人、感染者及其家人的身上。

  五、加大投入,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

  市、县(区)各级财政要把艾滋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艾滋病疫情态势以及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防治的经费投入,确保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保证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预防性干预等工作的需要。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捐赠和慈善活动,广泛筹集社会资金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同时做好艾滋病防治经费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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