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注民生,努力构建和谐价格关系
(一)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精心实施好低收入群体消费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适当扩大价格补贴范围,努力把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困难家庭纳入价格补贴范围,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二)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督促我市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人均门诊(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等指标考核体系。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运行成本审核,降低检查检验项目价格。落实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的优惠收费政策。大力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做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工作,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从2009年开始,取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管理。规范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收费。
(四)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加强土地价格管理,适时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加强商品房成本监审工作,全面推行商品房“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内容,整顿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制定实施分等定价标准。
五、强化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开展价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电、用水价格,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的涉农收费行为,加强对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厉查处各种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牛奶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紧缺消费品的价格监管。继续加强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巩固并扩大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成果。加强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好重要节假日以及雨雪等特殊时期的市场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借机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加快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做好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