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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政府和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支出绩效目标;

  (五)预算单位申报预算的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

  (六)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总结材料和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报告;

  (七)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决算报告;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 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 绩效考评包括以部门全部支出为对象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或以项目支出为对象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重点以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为主。

  第八条 绩效考评主要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考评。阶段性任务在目标完成之后即可实施绩效考评;跨年度支出项目既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考评,也可以在项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评。

  第九条 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执行的偏差及偏差分析;

  (二)预算支出效益、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三)预算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四)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五)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绩效考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考评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二)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三)公众评价法。是指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果的支出,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对各项绩效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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