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正县级办事机构,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全民创业政策;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民创业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负责本土企业和创业主体资格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负责收集本土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协调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帮助本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负责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鹰潭创业网站建设,建立并完善全民创业数据库,定期发布创业项目和信息。
(五)负责创业基地规划、推介及协调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相关中介机构,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公平、便捷服务。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承办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创业发展科
承担全民创业平台的规划、建设及管理;组织拟定并实施全民创业政策;承担全民创业培训的组织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