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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正县级派驻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我市在北京市的重大政务、经济、科技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二)密切联系国家各部委,为我市经济、文化、交通、旅游等发展争取项目。

  (三)发展与驻京的国内外客商和机构的业务联系,广泛宣传鹰潭、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先进管理经验,为发展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旅游合作等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

  (四)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接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信息调查和咨询,为市领导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与北京各界人士的联系,尤其是与鹰潭籍和曾在鹰潭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的联系,争取他们对鹰潭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帮助。

  (六)协助市信访驻京工作组做好我市赴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劝返工作。

  (七)负责我市县级以上干部(含离退休老同志)来京的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各部门来京进行公务的人员提供方便。

  (八)对我市在北京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跟踪服务,并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2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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