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一是在新上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审核管理规定,强化新上项目的6个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规划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和安全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二是严控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控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自觉、坚决和迅速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限时关停,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的供水供电。三是各级发改、经济、环保、工商、供电和质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开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清理和调查,严格按产业政策和国家发布的各项标准,全面掌握各地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方案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三)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电机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节能项目。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推进全市清洁生产企业试点工作。四是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节能空调、电动汽车、节能电机,今年全市力争完成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35万只。五是完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硫工程的建设。
(四)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一是加强对列入全省百家节能行动的企业(荆州热电、沙隆达、楚源)和全市年能耗5000标准煤以上的50家企业的管理与指导,建立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分明的能耗管理制度。强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积极开展重点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重点抓好工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交通和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工业领域以化工、建材、造纸、印染和钢铁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以全市100家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优化设计,改进工艺,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大力推进区域性热网的建设,各地工业园区要通过热电联产方式减少各企业的小锅炉数量,逐步实现集中供热,逐年逐步降低煤炭在我市工业能耗结构中的比重,增加热气、天然气等占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筑领域严格实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在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在竣工阶段达到98%,“禁实”率达到100%。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地源热泵等新技术,争创全国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加强城市照明管理,道路照明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道路照明高压钠灯,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公共机构节能方面,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切实承担起条例赋予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完成全市党政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今年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同比应降低5%。组织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并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执行节能采购强制清单。开展机关、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农业、交通、商业等行业以节油节电为重点,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