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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普法等工作。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拟定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卫生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协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统战、人武部、团委、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外事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疗装备配置;组织协调中央和省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研究提出卫生经济、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建议;负责提出卫生部门预算和局属(管)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等;拟订卫生财务、会计、基建、大型医疗设备器械采购与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医政科(药事管理科)

  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工作。

  (五)防疫监督科(食品安全科)

  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承担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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