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项目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对外挂鹰潭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牌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按项目进度拔付经费、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工程投资项目方针、政策、法规。
(二)按照市政府要求,担当市政府授权建设项目的法人。
(三)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公共工程建设任务。
(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市公共建设项目招标,并以最低价格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
(五)按市政府要求,接受有关行政、事业及其它单位委托代理建设项目。
(六)开发建设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房及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七)负责建设政府投资的工业园区厂房、道路等项目。
(八)经市政府批准,参与其他准公益性及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开发产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