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创业实训基地。根据创业者需求,选择认定一批创业成功的典型企业,发展和培育一批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培训合格者提供3-6个月创业实训。对经过实训基地培训且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500元给予实训基地一次性补贴。
(五)严格工作考核,定期兑现奖惩
对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业就业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对创建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并逐项分解落实。对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创建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五、工作步骤
我市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步骤是: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0年1月-2010年8月)
1.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
2.制订扶持政策。市各相关部门出台本部门鼓励扶持创业并带动就业政策;组织编印创建创业型城市文件汇编等。
3.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意义、扶持政策、政策落实部门、办事程序等,动员全市各界掀起创业型城市创建热潮。
(二)贯彻落实阶段(2010年9月-2011年5月)
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围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三)总结阶段(2011年6月-2011年8月)
1.召开全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剖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意见,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创业工作开展。
3.总结整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汇报材料,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自查和经验交流活动,做好迎接省评估验收工作。
附件:
蚌埠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学群(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朱求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菊阳(市人社局局长)
刘新民(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王少华(市经信委副主任)
韩激流(市教育局副局长)
汤春义(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刚(市人社局副局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王 红(市农委副主任)
宗 蓉(市国税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