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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蚌埠市企业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分类组织对接

  1.招商引资(新建)项目。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做到落地一个项目,提供一份人力资源需求订单,明确企业1~3年所需人力资源数量、工种技能、需求时间等,填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收集、汇总新落地企业填报的《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表》并传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管理科,电话:2051699,邮箱:bbjzx@126.com)。

  2.企业技术升级(科技开发)项目。由各项目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3461"重点工程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3年所需人力资源和技能人才,在填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表》后,由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收集、汇总并传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

  3.企业短期用工需求。企业1年以内的短期用工需求,以市场调节为主。各用工单位可自行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无需填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应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多渠道、多方式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企业招聘人员。

  4.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需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帮助培训的,企业可根据培训需求,填写《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表》,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培训院校。培训院校根据企业工作特点和要求,采取全日制、工学结合、阶段培训、上门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企业在职员工进行培训。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申报培训补贴。

  (三)签署对接协议

  对企业1~3年人力资源需求,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对接工作方案,召集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用工企业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学校与企业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

  (四)落实供需订单

  签订培养订单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调整专业结构,拓宽生源渠道,制定培养计划,落实教学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将供需对接订单全面落到实处,为企业培养出懂理论、会操作的实用型技能人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按现行政策招生、收费和管理,不额外收取企业培训费用。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同等条件学生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可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并在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实训教师、实训报酬等方面给予协议院校必要的支持,具体由双方协商约定。学员培训期满合格后,由培训院校按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输送人才。双方履行协议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实施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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