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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10.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20%以上,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11.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全市补种68561人。(市卫生局负责)

  (2)在2009年基础上,对26400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为65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4)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改厕项目,完成2009年40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做好2010年改厕项目35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6)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2.开展公立医院基本情况调研,研究探索公立医院规划与区域布局。

  (1)摸清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布局、数量、主要功能、床位规模、人员、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方面情况,逐步探索公立医院区域规划设置。(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3.实施中医药“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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