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8.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1)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利用国家财政资金,为两个试点县区乡镇卫生院招收35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36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负责)

  (2)巩固和完善市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协作关系。加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30名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根据国家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3)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继续组织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和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积极督促五河县做好公开招募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73人次、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技术人员146人次、一般卫生院管理人员56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1224人次,县区卫生局长3人次,培训社区全科骨干4人次、全科医师60人次、社区护士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50人次。并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考试。(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负责)

  (5)根据国家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管理办法。实施全科医生职称评定。(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负责)

  9.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1)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技术支持力度,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2)探索并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