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10年政(行)风评议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1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风评议办公室拟定的《2010年政(行)风评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0年政(行)风评议方案市政风评议办公室
(2010年8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提高效能、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通过评议,不断改进市政府各部门工作作风,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和环境支撑。
二、评议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监督的原则,力求做到深入细致,结论准确。
三、评议对象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垂直管理部门,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单位,共计52家(根据市政风评议办公室《2009年政(行)风评议情况通报》精神,市地税局连续两年评议进入第一类单位前三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连续两年评议进入第二类单位前三名,蚌埠供电公司连续两年评议进入第三类前二名,2010年免评一年)。
各被评议单位按工作职能、性质划分为三种类型,评议结果按类别分别排序。
第一类(22家):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蚌埠烟草专卖局、市质监局。
第二类(15家):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外办、市法制办、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旅游局、市管局。
第三类(15家):市邮政局、安徽电信蚌埠分公司、安徽移动通信蚌埠分公司、安徽联通蚌埠分公司、农业银行蚌埠分行、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建设银行蚌埠市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蚌埠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蚌埠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蚌埠分公司、蚌埠火车站、蚌埠新奥燃气公司、蚌埠中环水务公司、蚌埠公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