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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三、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卫生创建为载体,以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卫生防病和提高健康素质为目的,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各类传染性疾病及慢性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到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全面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重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3.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抓好省级示范县城、镇、示范村环卫体系建设,新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5-20个,30%的县城、45%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镇、35%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达到省级卫生县城、镇、村标准。

  4.积极推进农村改水工作,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到户,确保用水安全,省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县覆盖率达到80%;大力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5%以上,公共场所、乡镇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5.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成熟、简易、成本低、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达到治污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创造条件,逐步把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并入城镇市政管网,实行集中处理。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各县、区政府要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要组织群众疏通沟渠,开展庭院卫生、家禽畜圈、柴草粪坑、水塘坑塘、闲置空地的整治和道路硬化、供排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垃圾处理场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要求,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加快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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