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政务、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市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信访、职教、档案、后勤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日常事务及党委会议各项决议(决定)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公路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协调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协调村建、统战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老干部管理及指导工青妇工作。
(三)规划养路科
负责管养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负责公路小修保养、水毁修复、公路大中修、公路绿化和交通量调查工作;负责公路统计、战备工作和公路机械(设备)、专用物资的选购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科
负责管养公路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及组织实施;负责公路工程的设计、预算的审核;负责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计量支付及工程的交(竣)工验收;负责公路科技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项目融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人事劳资政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的人事调配、工资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作。
(七)法制安全科(行政服务科)
组织贯彻执行公路法律法规,指导公路系统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及系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工作。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纪工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人员编制
鹰潭市公路管理局共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50名。其中市公路管理局机关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含派驻纪工委、监察室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纪(工)委书记1名。
四、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