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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公路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市境内国、省道和省养县道公路和主要干线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工程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并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和省养县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交通战备工作。

  (四)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职能,负责管养公路路政管理,路产路权的保护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和省养县道公路的技术标准管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公路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和省养县道公路建设的立项及招投标组织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改造)、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理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公路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开展公路经济科技合作及交流。

  (八)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公路交通行业的法令、法规和上级交通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抓好检查监督执行。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鹰潭市公路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4个直属机构和4个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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