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 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
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推动全民健身。
(四)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国际间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五)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以及反兴奋剂工作。
(六)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市场。负责做好全市体育彩票的销售与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