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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45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二十九)全面完成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到2009年,完成全市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加大血吸虫疫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当年完成胥坝乡血吸虫病传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三十)全面完成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到2009年,完成全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当年新建6个标准化乡镇计生服务所,维修改造2个计生服务分所。
  (三十一)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到2010年,创办4所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不少于7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示范点,每年为农村留守儿童办一件实事,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09年,建成市级留守儿童之家二期工程和县(区)3所留守儿童之家,改造2所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学校,为农村留守儿童订阅一份课外读物。
  (三十二)实施敬老工程。2009年,完善市区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对年满70周岁具有市区非农业户籍30年以上、在市区居住无养老金等稳定收入的老年人给予生活补助;扩大市区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对年满70周岁具有市区户籍、属低保对象的独居老年人,享受政府出资购买的每人每年365小时(每天1小时)居家养老服务;加大老年人学习、健身设施建设,建成老干部活动中心门球场,建设1所老年大学分校。
  (三十三)完善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2009年,继续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性、应急性生活救助,开展就业、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实现救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十四)完善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制度。简化援助程序,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2009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40件,平均每件案件补助1000元。
  (三十五)实施城区菜市场改造工程。到2012年,完成城区现有菜市场改造任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功能。2009年,通过市场化运作和规费减免支持等方式开工建设5个菜市场,力争4个主体完工,确保不少于2个投入使用。
  (三十六)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2年,对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2009年,参保率不低于30%。
  (三十七)食品安全工程。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2009年,健全食品抽检机制,完善地产水产品和蔬菜质量管理体系,食品抽检不少于2000批次,制定11个水产品和30个地产蔬菜养殖、种植规程,增加5个农贸市场农残检测点,提升食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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