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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9]12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此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分类指导,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我市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0日前)。
  召开全市中小学教职工核定编制工作会议,对全市中小学核编工作做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市编办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二)方案申报阶段(2月20日前)。
  市教育局、铜官山区政府、狮子山区政府、郊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要求,提出本辖区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于2月15日前报市编办。在各单位上报方案的基础上,由市编办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定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实施方案,于2月18日前报市编委、市政府研究,经研究同意后,上报省编办。
  (三)逐校核编阶段(3月31日前)。
  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经省政府审批后,逐校开展各中小学教职工核定编制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前)。
  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后,市教育局、铜官山区政府、狮子山区政府、郊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办将我市工作总结报省编办。
  铜陵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方案按照省编办通知要求上报。
  三、工作要求
  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中小学类型、办学规模、内设机构、职责任务、现有人员编制及结构比例、领导职数、经费供给等基本情况,按照本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测算辖区内教职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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