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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五)着力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办事公开方案,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推进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公开办事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程序等,规范办事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房建委、交通运输局、铜陵电信公司、铜陵供电公司)

  (六)巩固“市民论坛”、“行风热线”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和品牌影响力,认真做好市委常委在线访谈、市长上线工作,及时做好投诉问题处理、回复、反馈和督办等工作,开展办理、回复情况的满意度测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

  四、加大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

  (七)着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土地管理和集体林权改革、集体资金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县政府、狮子山区政府、郊区政府)

  (八)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扩大内需的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全过程,各部门要主动公开落实项目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实施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九)认真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处理工作的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避免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激化社会矛盾,畅通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公信力,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新闻办、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十)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力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继续组织宣传月活动,召开《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座谈会,邀请市政府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在《铜陵日报》刊登相关稿件,开展一次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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