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二)加强督查,全面推进 (6月至9月)

  1.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2.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对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9月份,各牵头责任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整治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三项行动”的专项督查,并做好迎接省政府安委会对我市的督查。

  2.搞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队伍,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三项行动”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市公安、安全监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建委、工商等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市安委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级政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开展“三项行动”,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发布或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110009)。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